租與購比較
【租車/現金購車/分期購車】綜效比較
  租車(營業租賃) 現金購車 分期購車
帳務處理 簡單 複雜 複雜
人事成本
資金運用靈活度
負債比率
節稅-抵扣「營業稅」 全額
節稅-抵減「營所稅」 較高 有限制 有限制
 
一 、財務面比較表
現金購車 / 分期購車 長期租車(營業租賃)
1. 購置折舊率高的車輛需一次支付大筆現金。
2. 自用小客車進項稅額(5%)不得扣抵銷項稅額。(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一項第5款)
3. 年度折舊費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(25%)。
(依據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)
4. 車輛列為固定資產,受5年折舊+1年殘值之限制。
(採平均法,依據所得稅法第51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之規定)
5. 車輛運輸設備提折舊費用,以不超過新台幣250萬元為限。(依據營所稅查核準則第95條之14款規定)
6. 年度財務預算編列困擾,會計結算複雜。
1. 按月繳付固定金額租金。(購車資金可再生財)
2. 租金內含5%營業稅,可扣抵當月銷項稅額。
(依據營業稅法第15條及第3條規定)
3. 月租金全數當費用扣抵。
(依據所得稅法第5條與財務會計準則第二號公報規定)
4. 租賃期間內有加速折舊的效果。
5. 不列入固定資產。
(月租金支付,作當期費用列支)
6. 租金固定易編列,財務報表簡易精確。
 
二 、管理面比較表
現金購車 長期租車
1. 車輛定期保養、維修與保固理賠事項。
2. 監理處定期檢驗手續。
3. 繳納年度牌照稅、燃料費。
4. 車輛保險續保事宜。
5. 違規肇事處置與協調。
6. 車輛違規、罰單繳納。
7. 辦理車輛出險理賠事宜。
8. 車籍原始証件管理。
9. 資產出售等作業。
10. 車輛調度與代用車問題。
1. 格上專人提供保養維修及代客接送車的服務;出險時有專人協助及緊急出險三方通話服務。
2. 車輛繁雜事務如檢驗、保險及罰單繳納等,由格上專人處理。
3. 行車執照登記為格上,非善意第三人無法查詢用車人資料。
4. 通過ISO9001國際品保認證的格上租車,結合裕隆汽車及中華汽車全省服務廠資源,可提供您最尊貴的服務。
5. 格上代用車遍布全省,免除您無車可用困擾。
 
三、租金結構
1. 租金結構
租賃方式 營業租賃 資本租賃 租期 備註
租賃內容
車輛折舊 包含 包含 1~3年租期
期滿可續租
保險、維修、加值服務
可視實際需求調整內容
燃牌稅費
保險費用 可任選
維修費用
加值服務
保險費用提供: 車損、竊盜、零件、意外、乘客險。
維修費用提供: 原廠定期保養、消耗性零組件之更換。
加值服務提供:
保養、出險同級代步車、不間斷用車服務。
行遍天下全年無修24小時救援服務。
專人接送車尊貴服務。
2. 租賃用車與現金購車節稅分析表 (例)
廠牌: BENZ 車型: E350 排氣量: 3,500 C.C. 車輛售價: $ 3,590,000元
使用方式
項目
營業租賃 現金購車
36期 36期
(a)支出金額 (b)可節稅額 (a)支出金額 (b)可節稅額
車輛售價     $ 3,590,000 $ 312,500
保證金或頭款 $ 700,000      
3年期每月租金 $71,000 $ 17,750    
3年租金總額 $ 2,556,000 $ 639,000    
3年期滿車輛預估殘值     ($ 1,950,000)  
3年燃料費、牌照稅     $ 93,890 $ 23,473
3年全險保費     $ 480,648 $ 120,162
3年保養維修費     $ 144,000 $ 36,000
3年投資報酬預估     $ 924,454 $ 231,113
3年行政管理費     $ 36,000 $ 9,000
支出金額總計/
可節稅額
$ 2,556,000 $ 639,000 $ 3,318,992 $ 732,248
3年實際總支付 $ 1,917,000 $ 2,586,744
現金購車較租賃用車
增加支出額
$ 669,744
備註:
一、 每月租金包含:
 
A. 三年期燃料費、牌照稅、監理規費等。
B. 保養維修費(保用每年20000公里內,依照車廠所訂之定期保養及消耗零組件之更換。)
C. 全險保費【含第三人強制險,甲式車體損失險,竊盜險(失竊10%自負額)、零件險、意外險(900萬)、乘客險每人(100萬)】
D. 租賃期間,提供(不間斷用車服務),及享有“行遍天下”(全年365天24小時全省緊急救援拖吊)服務。
E. 每月租金未含5%營業稅;租賃期滿時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人。
二、 投資報酬預估:企業流動資金,因購置車輛未投入本業,所損失之投資報酬額,以年利率10%計算如下:
(車輛售價-保證金+3年燃料費、牌照稅+3年全險保費) x 10% x 3年 = 3年投資報酬預估。
行政管理費(指財務、總務人員與使用者之相關作業成本、機會成本、機會成本及車輛進廠維修時及出險訴訟)。
可節稅額係指:
 
A. 租賃用車時,每月租金以費用列帳,可於每年度有盈餘時,於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25%中抵扣之。
B. 現金購車時,資產折舊提列─最高不得大於250萬元車價上限,並須依(5年折舊+1年殘值)攤提車輛折舊及各項費用,可依本款A項比照抵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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